EB-1C跨国公司经理人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。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,并且需要到美国的分公司、母公司或与海外公司有关联的机构工作。EB-1C不需要劳工证,申请成功之后,配偶和其21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一起拿到美国绿卡。
L-1签证获批时间最快15天
投资成本低,对美国公司投资额无强制性规定
无临时绿卡过渡,EB-1C获得即为十年期永久绿卡
无需申请劳工证大大简化申请流程和缩短申请时间
一人申请全家移民,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
中方企业:
合法注册并成立一年以上
企业年营业额超过600万人民币
拥有10名以上全职员工
三级以上的企业管理架构
美方企业:
美国合法营业资质
美国实际办公地点
实际运营一年以上
实际雇佣员工并拥有三级以上的企业管理架构
主申请人:
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
无犯罪记录
在中方企业担任高管类职务
过去三年内在中方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